关 键 词:马克思主义哲学/实践论/本真规定/理论核心/综合理解
引言
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,是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精髓、灵魂,是对干部和青年一代的理论教育的基本内容。为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对人民的教育作用,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规定,理解它的总体特质。恰因如此,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,我国哲学界对这一极其重大的问题展开了持久的讨论。这场讨论,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和新中国历史上一场最深入的哲学学习运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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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讨论,发端于1978年开始的“拨乱反正”。党在思想路线、政治路线、组织路线诸方面,批判和纠正“文革”及其之前的“左”的错误,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,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道路和新天地,这就势必引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和阐释上的“拨乱反正”。这里,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:
(一)“拨乱反正”的思想武器是“实践标准”的原理。
针对“文化大革命”中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猖獗,针对粉碎“四人帮”之后“两个凡是”的教条主义方针的危害,我国哲学界的学者们,举起了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的原理作为武器,要求毁弃“宗教法庭”、“理性法庭”,让一切理论、一切政策到“实践法庭”上接受“审判”。邓小平敏锐地察觉到“实践标准”讨论的重要性,抓住“实践标准”,就能顺利地解决一个历史性的关键问题,就是如何评价毛泽东的问题。这样做,既能够保护毛泽东的功绩和一切正确方面,因为毛泽东最强调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的原理;同时又能有说服力地批判和克服毛泽东的晚年错误,因为实践证明他错了,他违背了他自己创立的“实事求是”的思想路线,违背了他1957年提出的“阶级斗争基本结束”,今后的任务是“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——向自然界开战,发展我们的经济,发展我们的文化”的断言。
中国哲学界的智慧则在另一方面。他们迅速地看到:“实践标准”决不是一个孤立的论点,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,它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原理,它关连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体系的理解和阐发。哲学家们提出了“价值论”问题,因为实践观念中既含着真理论,又含着价值论;当实践检验真理时,它所显现的效果中,既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尺度因素,又有能否满足人、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价值尺度因素。哲学家们又提出了“规范论”问题,认识的任务决不只是“反映世界”,更重要的是要去“创造世界”,实践的创造性先在地表现为意识的创造性。这就必须研究决策、设计的规范问题。哲学家们又提出了“选择论”问题,规范的过程就是选择的过程,没有选择就没有规范,就不能说明认识的本质和真实过程。哲学家们更提出了“主体性”问题。实践是人的实践,人是实践的主体,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倡导实践原则,就必定倡导主体性原则。主体性不仅是认识论问题,尤其是历史观问题。经过这样的思索过程,一批长期从事“辩证唯物主义”教科书撰写和教学的学者,哲学思想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。著名的肖前教授率先提出:“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,而且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”。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具有全面性、贯通性、硬核性。这样,“实践唯物主义”理解就跃然而出了。
(二)“拨乱反正”的理论焦点是“人”的问题。
“人”,在中国是长期地被漠视的。如果什么人讲哲学讲到“人”的价值、“人”的尊严,那就被说成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。然而,在拨乱反正的深入进行中,“人”作为哲学的最高对象的地位复活了。其一,当“实践论”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被确认、主体性原则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以后,“人”就呼之而出了,因为人是实践的主体。实践论中,“人”必须出场并在场。其二,当“文化大革命”中破坏人的自由,毁伤人的尊严,践踏人的权利的惨烈情景涌现在人们脑际的时候,哲学家们不能不为人的自由、人的尊严、人的权利而论证,而呼喊。其三,当人们带着现实的问题去重读马克思的著作的时候,重新发现了“人”。马克思的人学观深深的激动着哲学家们的心。
1980—1984年间发生了
